释义 |
一般以犯罪地点的法院管辖为主,犯罪地包括了犯罪行为的发生地、结果发生地;2、如果犯罪发生地点不能明确的,就由犯罪行为人或被告人的住所地法院管辖;3、也可以由最初受理该案件的法院来管辖;4、如果是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应该由外国人的入境地的中院进行管辖;5、涉及国际犯罪的,由抓获地的中院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五条 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