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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锦州市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释义
    一、锦州市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一)填写《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
    (二)制造、更新改造、购置捕捞辅助船的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人户籍证明(复印件);
    (四)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国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五)从省内外购置捕捞辅助船的,还应提供渔业船舶检验证书和国籍(登记)证书以及捕捞辅助船买卖合同(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
    办理程序:
    (一)由申请人将《渔业捕捞许可证申请书》及其相关材料向所在地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二)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自申请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是否发放捕捞辅助船许可证的决定。
    二、锦州市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申请条件
    凡渔获物运销船、冷藏加工船、渔用物资船和燃料补给船等为渔业捕捞生产提供服务的渔业船舶,必须申办《捕捞辅助船许可证》,方可从事捕捞辅助活动。
    三、北海捕捞辅助船的许可证核发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三条(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正,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二)《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五项(2002年8月23日农业部令第19号发布,自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2004年7月1日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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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6:2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