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值钱,仅仅起到参考作用。如果作为收藏,还是有一定的价值。早在土地改革时期,土地由私有变为全民所有,土地不再有所有权,而是使用权,国土局等四部门联合文件指出:因土地私有违反宪法规定,53年及62年土地证一律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