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合同解除后,违约一方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其赔偿范围不仅应包括无过错方积极损失的赔偿,还应当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期待利益损失的赔偿,其结果是实现合同如约履行后的状态。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房屋需返还;房屋自然升值,升值部分的确定需要由有法定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合法评估。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