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人拒不缴纳评估费 |
释义 | 在执行过程中,对需要评估的财产应预交评估费用,但实践中存在申请执行人不预交评估费用的情况,对此应如何处理有着不同的观点。笔者认为,申请执行人拒不预交评估费,依照法律规定应按撤诉处理。从法律角度考虑,按撤诉处理于法有据;从当事人角度考虑,有利于督促当事人自觉维护自身的权利。 一、离婚诉讼自动撤诉具备哪些条件 离婚诉讼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有:1、原告或上诉人未按期交纳诉讼费用;2、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3、原告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4、原告应预交而未预交案件受理费。人民法院通知其预交,通知后仍未交纳,或申请缓、减、免未获人民法院批准仍不交纳诉讼费用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二、诉讼费分担计算方法 诉讼收费的原则:原告人预交,败诉者承担。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在原告起诉时由原告先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一般由败诉方负担,如果原被告双方都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对于离婚案件,由于其特殊性,诉讼费的负担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负责,离婚案件一般平分;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协商负担诉讼费用;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决定;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执行人负担;申请财产保全的申请费由败诉方负担;当事人不得单独就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的决定提出上诉。 三、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 民间借贷法院起诉流程具体如下:一、当事人起诉,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1、证明主体资格的材料。2、证明诉讼主张的证据。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四、法院收到有关证据材料后,在七天内进行审查,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法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法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第十三条申请执行费或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应当在立案时交纳,逾期不交纳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不予立案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收费办法补充规定第二条第二款规定,评估、拍卖费用为执行中实际支出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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