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失业金对失业者未来发展的影响 |
释义 | 领取失业金的影响:1)对退休金的影响主要在养老金缴费年限上,领取失业金期间需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影响养老金;2)领取失业金后重新就业需停止领取,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剩余期限可在再次失业时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3)失业期间可申领医疗补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 法律分析 在如今的生活中,失业是一个十分常见的事情,一旦处于失业状态,就等于失去了最基本的生活经济来源,因此有了失业金的产生,但是失业金的领取也有着许多的要求与限制,而且领取失业金对以后有什么影响,也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因此在这里让大家了解一下。 1、领取失业金对退休金的影响 是否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标准多少与今后领取养老金无关。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根据现有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2、领取失业金后对二次领取的影响 职工失业后,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在此期间,职工如果重新就业,则应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这样,失业人员实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有可能会少于可以领取的最长期限,即会存在一个剩余期限。如果职工重新就业后又再次失业,可以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除此之外,如果再次失业人员还有前次失业期间剩余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则可根据本条规定,将再次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应当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也不能超过24个月。 3、领取失业金后对医疗保险的影响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以申领医疗补助金,如大连地区每月的门诊医疗补助金为40元,但不足以保障大病、重病。职工在就业期间,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了医疗保险费,因暂时失业就无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尽合理。失业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无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基金所支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包括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和用人单位应当缴纳的部分,统筹地区可以对缴费标准等作出具体规定。 结语 领取失业金对退休金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养老金缴费年限的长短上,而不会影响养老金的领取标准。根据现行政策,失业期间仍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因此不会影响养老金的缴费年限。领取失业金后,如果重新就业,则需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重新开始缴纳失业保险费,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再次失业后,可根据重新计算的缴费时间来领取失业保险金,且可将前次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与新期限合并计算,但合并后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领取失业金期间,失业人员可申领医疗补助金,但需注意该补助金可能不足以应对大病、重病的医疗费用。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失业人员无需缴纳。具体的缴费标准等可由统筹地区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15修正):第二章 政策支持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统筹做好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失业人员就业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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