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应为“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中提及的“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以及“应当作出有罪判决”、“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应当作出证据不足”的参考可知在国家权威法律中用的是“作出判决”,所以应用“作出判决”。 “作出”一般用在“作出决定”,“作出论断”等情况,而“做出”则主要用于“做出了作业”,“做出鬼脸”等具体需要去完成的情况。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2)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消或者部分撤消,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