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青岛公积金可以一年提取一次,但一次最多不能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公积金余额。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即可。 一、住房公积金每年只可提取一次么?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可以分为不同情况,提取的限制次数也不同: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也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此外,租房也是能够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以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要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应该怎样提取 住房公积金流的提取程如下: 1、职工所在的单位出具提取证明; 2、申请人携带个人身份证、提取证明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三日之内会作出决定是否准予提取。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