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入室抢劫的未成年从犯,如果年满十四周岁的,一般应该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的基础上,对其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而不满十四周岁的,不予刑事处罚,但可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七条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