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车闭塞法分为移动闭塞法、准移动闭塞法、进路闭塞法、电话闭塞法等,行车闭塞是指通过相邻车站,线路所、闭塞分区的设备或人为控制,使列车与列车相互间保持一定时空间隔,以保证列车运行安全的行车方法。《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管理办法》第十条 行车组织方法由高至低包括移动闭塞法、准移动闭塞法、进路闭塞法、电话闭塞法等。行车调度人员应根据信号系统具备的功能层级,由高至低使用相应的行车组织方法。 第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以下简称运营单位)应统筹内部各专业部门,合理制定行车计划,内容包括列车运行图、车辆运用计划、施工作业计划、乘务计划等。其中,共线、跨线运行线路的行车计划应共同制定。 运营单位应做好土建工程、车辆、供电、通信、信号、机电等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工作,确保各设施设备系统兼容协调,能够按照最大设计能力稳定运行,保障行车组织需要,充分满足客流需求。 运营单位应建立行车指标统计分析制度,对行车计划持续改进和优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