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保存期限及注意事项 |
释义 | 《处方管理办法》规定了处方的保存期限和医师取消处方权的情形。普通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医师出现违规行为或造成严重后果时,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药店购买的药品一经发出,除质量问题外不得退换。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普通处方的保存期限为1年。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妥善保存处方。根据保存期限的不同,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和儿科处方分别有不同的保存期限,为1年、1年和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和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为2年。在处方保存期限满后,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人需要批准并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一、医师出现什么情形取消处方权 医师出现下列情形的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 一、被责令暂停执业; 二、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 三、被注销、吊销执业证书; 四、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不按照规定使用药品,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开具处方牟取私利。 二、药店买的药可以退吗 卫生部要求,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处方管理办法》、药品调剂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审核处方或者用药医嘱,经适宜性审核后调剂配发药品,发出药品时应当告知患者用法用量和注意事项,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同时强调,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即便是医生错开的药品或者是患者服药后有不良反应的情况下。 结语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处方的保存期限为1年,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需要妥善保存处方。不同类型的处方保存期限不同,如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的保存期限为2年。在处方保存期限满后,医疗机构需要经过主要负责人批准并登记备案,方可销毁。医师出现某些情形,医疗机构应取消其处方权,如考核不合格离岗培训期间、不按照规定开具处方造成严重后果等。而药品一旦发出,除药品质量原因外,不得退换。 法律依据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条处方由调剂处方药品的医疗机构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