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协议离婚后财产是否可以重新分割财产,具体如下: 1、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自己的配偶在离婚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可以请求法院对因上述行为而未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再次分割; 2、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也即在三年内要求当事人积极行权。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第七十条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前款所称年平均值,是指将发放到军人名下的上述费用总额按具体年限均分得出的数额。其具体年限为人均寿命七十岁与军人入伍时实际年龄的差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