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消费税什么时候直接乘税率 |
释义 | 销售价格含消费税的时候,消费税直接乘税率为应纳的消费税额。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如下: 1、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基本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综上所述,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部分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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