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诫勉谈话和约谈哪个处分更重一点 |
释义 | 法律分析:诫勉谈话和约谈都不属于处分。约谈是指拥有具体行政职权的机关,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对下级组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予以纠正并规范的准行政行为。诫勉谈话是指谈话中将听取谈话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并通过谈话进行告诫、劝勉,向其郑重提出存在的问题,促使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错误。 法律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六条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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