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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程发票丢失怎么办
释义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及处理方式: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综上所述,凡是已经认定为是普通纳税人的企业,必须要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不是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申报进项税额抵扣的。普通纳税人在正常的经营中没有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期限,但是已经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纳税人,必须要及时缴纳并注销,包括空白的专用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存根。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如何处理
    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及处理方式:
    (1)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丢失发票,应当与发票丢失当日或次日(节假日顺延)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指定的报刊等媒介刊登公告声明作废。纳税人丢失发票办理丢失声明的,必须在具有全国报刊号的报纸上刊登。
    (2)开具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重新开具发票交对方入账。重新开具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填写丢失发票的客户名称、发票种类代码和号码、金额,开票单位。开具发票方记账时附上丢失发票的其他联次作为合法入账凭证。
    (3)取得发票一方丢失已填开的发票联,应取得原签发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发票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做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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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8:3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