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借道通行是对各行其道原则的补充。借道通行, 包括机动车变更车道, 机动车靠边停车时驶入、 驶出非机动车道或人行道, 非机动车驶入机动车道或人行道等。车辆、行人在各自的道路部分内享有道路通行权, 由于其他车辆、 行人的借道通行, 本道内通行的车辆、 行人的通行权必然受到影响。所以, 借道通行的车辆或者行人, 应当让在其本道内行驶的车辆或者行人优先通行。在借道通行的过程中, 借道方只具有法律允许的借道通行权, 不享有优先通行权;本道内的车辆或行人按各行其道原则的规定, 依法享有优先通行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