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关系变更的如何办理 |
释义 | 1、首先可以选择协议变更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都不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利于子女成长,就应予许可。离婚后,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当向离婚登记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当向原审法院备案。 2、协议不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子女有识别能力时,主动提出与另一方共同生活的,应当另行起诉。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请求不涉及原离婚案件,不是对原离婚案件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和调解协议的纠正,而是处理原离婚案件当时不存在的子女抚养的新情况。因此,应作为新案件另行起诉。【延伸内容】起诉监护权纠纷需要什么材料1起诉状原件2。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复印件经常居住地证明:公安局人口信息科出具有效期内居住证办理信息;或者居委会或者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的居住证明,证明当事人自某年某月某口以来一直居住在江门市江海区某地,已居住一年的子女出生证明或者DNA鉴定报告中婚生子女抚养纠纷的,应当提供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的复印件。请求变更或者追索抚养费的,请以子女一方为原告,列出法定代理人。 3、当事人委托代理材料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请注明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及相应权限。原告为涉外、涉港澳台主体,或者原告代理人为公民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者在我院工作人员前签订的授权委托书。A四纸单面复印整理成册。 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出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和份数,并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有材料为原件或复印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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