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万公积金为什么只能取4000 |
释义 | 一万公积金只能取4000的原因具体如下: 1、公积金提取并不是可以随意提取任意金额的,如果是提取偿还房贷,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年房贷还款的本息;若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提取的金额也不能超过实际的房租支出。可能用户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只符合这个金额要求,因此只能提取这个金额的钱出来; 2、公积金提取也是有额度限制的,本身公积金提取是不可以全部提取的,需要在公积金账户内预留一定的金额才行; 3、用户在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提交的资料不够完整,导致无法将公积金的钱全部取出; 4、公积金政策限制导致的,一般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能超过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一半。 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公积金是有一定的缴存基数的。一般提取公积金,是不能全部提取的,要给账户内预留足够的资金。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候,提交的资料不够完整,也会导致无法将公积金的钱全部取出。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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