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组成的统一体;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其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