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公司资质办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1、企业资产:净资产800万元以上。 2、企业主要人员: (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5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4人。 (2)技术负责人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6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 (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1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 (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3、新成立企业应提供以下申报材料:《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表》及其电子文档 二、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章程; (3)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4)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5)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6)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 (7)建造师(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书、身份证; (8)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9)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有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 (10)办公场所房屋产权证书或房屋租赁合同; (11)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有自有设备、厂房的,企业需出具购置合同、发票; (12)市(州、地)建设局或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相关部门对必须具备的实物条件,包括办公场所、技术装备等的考察意见。 (13)申请铁道、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资质的,每增加一项资质,须增加二份《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一份相应的附件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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