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出行政策 |
释义 | 根据省文件要求执行。 1.对与确诊病例(含无症状感染者)有轨迹交叉、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宁人员,严格实行“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集中隔离期间的第1、4、7天和居家健康检测期间第2、7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必须单人单套、单独居住,非必要不外出; 2.所有市外来(返)宁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 3.对除此之外的其他市外来(返)宁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即3天居家健康监测+11天跟踪健康监测,其中前3天居家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必须单人单套、倡导单人单间),前7天每天、第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所有市外来(返)宁人员在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外出,不得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规范佩戴口罩,积极配合核酸检测。 5.低风险地区跨省跨市往返南京每日通勤需要的人员,需每天做一次核酸:住在南京,单位在外地,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住在外地,单位在南京,向单位所在地社区报备。 6.低风险地区的来宁中转人员,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为绿码,体温无异常,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即可有序中转乘车离宁;不能提供的需进行检测,检测阴性方可正常中转。为您能按计划正常出行建议您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法律依据: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71号通告》请广大市民朋友按照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4号通告要求,如发现与公布的相关人员活动轨迹有交集,及时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在检测结果未明确之前,居家等待,不随意流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出入各类公共场所,不参加各类聚集性活动。隐瞒与确诊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请广大市民继续增强防范意识,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做好个人防护,坚持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就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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