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人可以领养孩子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满足条件才可以收养小孩。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收养人应该同时具备的收养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二、有配偶者领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领养女性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收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衍生问题: 领养孩子在什么地方去领? 1、公证机关,即各地的市(区)、县公证处,这是我国办理收养的主要机构。2、基层政权或户籍部门。在未设公证机关的地方,可由乡、镇政权机关或户籍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将来拟以统一经公证机关办理为宜。3、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1)无子女。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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