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
释义 | 一、为什么不能随便签劳务合同 1、劳务合同并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护,不能使用相应的维权规则,所以签订劳务合同一定要谨慎。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是为了自身的利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务合同解除怎么补偿员工 劳务合同解除补偿员工标准如下: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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