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受遗赠之后是不能够反悔的。受赠予的房产再次出售是需要缴纳20%的个税的。法律规定,受赠人取得赠与人无偿赠与的不动产后、转让住房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再次转让该项不动产的,按20%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