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件更改所需的材料清单 |
释义 | 申请户口项目变更需要提供《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主项人口信息包括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身份证号码和迁入时间,非主项人口信息包括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和籍贯等。 法律分析 一.《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原件1份);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三.居民户口簿(复印件1份,验原件);四.提供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验原件); 1、包括主项人口信息:姓名、曾用名、民族、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及户口迁入本市时间; 2、非主项人口信息:住址、文化程度、婚姻状况、服务处所、职业、出生地、籍贯等 拓展延伸 身份证件变更手续所需的必备材料清单 身份证件变更手续所需的必备材料清单包括:原身份证件、变更申请表、身份证件变更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护照、居住证等。原身份证件是核实身份的重要证明,变更申请表用于记录变更信息,身份证件变更证明是由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户口本用于核实个人户籍信息,结婚证或离婚证用于变更婚姻状况,出生证明用于变更出生信息。护照和居住证是用于变更国籍或居住地信息的特殊情况下所需的材料。确保携带齐全的必备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身份证件变更手续。请注意,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所需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前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请携带以下材料办理身份证件变更手续:原身份证件、变更申请表、身份证件变更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出生证明、护照、居住证等。确保材料齐全,顺利办理手续。根据地区和情况,所需材料可能有所不同,请咨询相关部门或律师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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