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脾脏切除鉴定? |
释义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申请医疗事故鉴定从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一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二款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第三十九条第一款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予以受理,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材料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患者在医院进行腰椎间盘切除术两年后,是否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医疗事故做伤残鉴定的程序如下:首先由当事人进行申请,随后由医学会组织鉴定,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专家鉴定组依照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别和判定,为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提供医学依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不得威胁、利诱、辱骂、殴打专家鉴定组成员。专家鉴定组成员不得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 医疗事故鉴定时限规定,医疗事故鉴定什么时候可以进行 如果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该在医疗事故发生一年内申请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事故造成死亡的,如果是对死因有异议的,应该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脾脏摘除医疗事故需要赔偿多少 脾切除的伤残等级分为两种情况:1、青年(35岁以下)脾切除,为伤残六级。2、成人脾切除,为伤残七级。人身损害赔偿事项及金额,请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如下规定: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书什么时候出 医疗事故鉴定书在60日内出具,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病人在医院做了两年腰椎间盘切除术后,是否申请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当事人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医学会应当自受理后,按规定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的材料;4、预先缴纳鉴定费。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该内容由 杨民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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