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逮捕证和逮捕通知书比,逮捕证更严重。 逮捕通知书是公安部门经检察院批复同意后,对犯罪嫌疑人做出逮捕决定后向各公安部门下发的一个通知。逮捕证是公安部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时所出示的证明,证明其有逮捕权及犯罪嫌疑人已批准被逮捕的证明。 逮捕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2、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3、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4、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5、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6、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