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 |
释义 | 信息技术基本含义 人们对信息技术的定义,因其使用的目的、范围、层次不同而有不同的表述: 1.凡是能扩展人的信息功能的技术,都可以称作信息技术。 2.信息技术“包含通信、计算机与计算机语言、计算机游戏、电子技术、光纤技术等”。 3.现代信息技术“以计算机技术、微电子技术和通信技术为特征”。 4.信息技术是指在计算机和通信技术支持下用以获取、加工、存储、变换、显示和传输文字、数值、图像以及声音信息,包括提供设备和提供信息服务两大方面的方法与设备的总称。 5.信息技术是人类在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中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过程中所积累起来的获取信息,传递信息,存储信息,处理信息以及使信息标准化的经验、知识、技能和体现这些经验、知识、技能的劳动资料有目的的结合过程。 6.信息技术是管理、开发和利用信息资源的有关方法、手段与操作程序的总称。 7.信息技术是指能够扩展人类信息器官功能的一类技术的总称。 8.信息技术指“应用在信息加工和处理中的科学,技术与工程的训练方法和管理技巧;上述方法和技巧的应用;计算机及其与人、机的相互作用,与人相应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等诸种事物。” 9.信息技术包括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即信息的产生、收集、交换、存储、传输、显示、识别、提取、控制、加工和利用等技术。 10.信息技术是研究如何获取信息、处理信息、传输信息和使用信息的技术。 扩展资料: 信息技术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包括: 一、软件开发、销售及平面设计; 二、系统集成; 三、硬件及耗材、办公设备租赁、销售; 四、网络技术咨询服务; 五、办公自动化产品销售及提供相关方案与服务; 六、信息化平台销售及提供相关方案与服务; 七、办公系列软件销售及提供相关方案与服务; 八、信息化社区建设方案提供及相关产品销售; 九、广播系统、远程网络教育系统等等。 信息技术的研究包括科学,技术,工程以及管理等学科,这些学科在信息的管理,传递和处理中的应用,相关的软件和设备及其相互作用。 信息技术的应用包括计算机硬件和软件、网络和通讯技术、应用软件开发工具等。计算机和互联网普及以来,人们日益普遍的使用计算机来生产、处理、交换和传播各种形式的信息(如书籍、商业文件、报刊、唱片、电影、电视节目、语音、图形、图像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