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亲告罪是受害人告诉才处理、不告诉不处理的犯罪,受害人不告诉的情况下即使司法机关知道侵害事实的发生也不予处理。一般情况下,产生犯罪事实后,国家发动 刑罚 权,对犯罪分子进行控告或起诉是其法定职责。但理论界通说认为,亲告罪的社会危害性不大,为了尊重和保护被害人的隐私及名誉,立法允许亲告犯的存在,在某种条件具备情况下即对国家刑罚权的发动产生限定功能。 我国《 刑法 》总则第98条规定:“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同时,我国《刑法》分则规定了具体的亲告罪,主要包括第二百四十六条侮辱、 诽谤罪 ,第二百五十七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罪 ,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 等。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本法所称告诉才处理,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亲告罪,指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包括:1侮辱罪(侮辱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诽谤罪(诽谤行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3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该暴力行为导致被害人死亡的除外);4.虐待罪(虐待行为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除外);5.侵占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