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体育总局金牌奖励20万 同前几届奥运会一样,国家体育总局对在雅典赢得奥运奖牌的选手制定了基本的奖励措施和数额,具体是冠军20万元,亚军12万元,季军8万元,这一标准在奥运会前已经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而且总局的奖金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促进竞技体育发展,鼓励运动员提高体育运动技术水平,在体育竞赛中创造优异成绩,为国家争取荣誉。 第二十五条 国家鼓励、支持开展业余体育训练,培养优秀的体育后备人才。 第二十六条 参加国内、国际重大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和运动队,应当按照公平、择优的原则选拔和组建。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体育行政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