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核算对象不同 商业企业将生产者的产品转移到消费者手中,要经历购进、储存、销售三个环节,通过若干次买卖活动才能最终实现。存在着两种基本类型的企业。 (1)批发企业。 是指向生产企业或其他企业购进商品,供应其他生产企业或零售企业以及其他批发企业用以转售,或供应给其他企业用以加工后销售的商品流通企业。与零售企业相比,其主要特征是进行大宗商品买卖。 (2)零售企业。 是指向批发企业或生产企业购进商品,销售给消费者,或销售给企事业单位用以生产消费和非生产消费的商品流通企业。零售企业处于商品流转环节的末端,直接担负着为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的重要任务。 除上述两种类型外,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混合经营的行为,如批零兼营等。 2.核算内容不同 商业企业以商品流转为核心,主要包括商品购进、商品储存和商品销售三个环节。 (1)商品购进。 是指商业企业为了销售或加工后销售,通过货币结算取得商品所有权的交易行为。商品购进环节,也就是货币资金转变为商品资金的过程。 (2)商品储存。 是指商业企业购进的商品在被销售以前在企业的停留状态。它以商品资金的形态存在于企业之中。 (3)商品销售。 是指商业企业通过货币结算而售出商品的行为。商品销售的过程,也就是商品资金转变为货币资金的过程。凡是不通过货币结算而发出的商品,都不属于商品销售的范围。 无论是批发企业还是零售企业,商品流转的购进、销售、储存三个环节是其主要业务内容,自然也就构成会计核算的核心内容。 3.核算方法不同 不同类型的商业企业有着各自的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对会计核算方法要求也不相同。总的来说,商业企业的会计计算方法可分为进价核算和售价核算两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