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提取不能超过总额多少 |
释义 | 公积金提取不能超过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住房公积金钱取出来的材料: 1、身份证明: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账户信息:提取人公积金账户的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申请表:提取人填写的提取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根据不同的提取原因,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合同、贷款还款证明等;缴纳住房租金需提供租房协议、房屋租赁等;个人住房贷款还款需提供相关的银行证明等。 公积金提取流程: 1、提交申请:个人需要向所在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公积金提取。不同的提取事由需要提交不同的申请材料,如购房提取需要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材料,支付房租提取需要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等材料; 2、审核材料:公积金管理中心会审核个人的申请材料,确认个人的身份和提取事由、提取金额等相关信息是否符合规定; 3、审批通过:如果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会通知个人,并将提取金额划入个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4、查询公积金账户余额:个人可以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途径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和提取记录等信息。 综上所述,在取出住房公积金前要仔细考虑,并确保取出后不会影响到自己的贷款、退休金和福利待遇等方面。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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