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应找一张完整的纸,防止债权人持一半张纸写的欠条起诉,对方称他还了多少钱,原告在纸的下半部分注明了,结果发生纠纷。欠条应写清楚这些内容:出借款人、币种、借款金额(金额应写大小写,且要一致,有人因为金额大小写不一致产生纠纷)、用途(不能用于非法活动,如明知对方借钱用于非法活动还借其钱,则这种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利率(和利息不一样,x%利率为年息,x‰利率为月息,约定的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以内受法律保护,超过部分法律不保护)、还款时间(影响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借款人(出借款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要和本人身份证上的姓名一样)、借款时间(农历还是阳历)。如有证明人或担保人要让他签上名,但要写明是证明人还是担保人,以免发生纠纷。欠条最好复印,原件和复印件分开保管,这样即使原件不见了还有复印件也好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