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可以去人社局(原劳动局)管理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领,也可以自己打印。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