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租部队房屋拆迁应对房屋所有权人给予补偿,兼顾对房屋使用权人安置。房东与租户解除租赁关系的可以给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市场单价×80%+价格补贴)×建筑面积;房东与租户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给予安置补偿,支付安置费和搬迁费、家电移机损失费与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费等。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