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央对原民办教师补助 |
释义 | 中央对原民办教师补助如下: 1、养老和医疗补助分为一次性定额补助和医疗补贴。一次性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补助600元; 2、医疗补贴标准为每任教服务一年每年补助120元,从本人领取养老待遇之月起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代发,即每任教服务一年每月发放医疗补贴10元; 3、医疗补贴不作为计发死亡待遇的基数。 民办教师的补助标准如下: 1、工作年限超过30年的,每人每月补助900元; 2、工作年限20-2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800元; 3、工作年限10-19年的,每人每月补助700元; 4、工作年限1-9年的,工作年限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每人每月补助增加5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教师和职业学校教师享受教龄津贴和其他津贴,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二十七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教师以及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应当予以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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