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困难职工补助标准 |
释义 | 一般根据家庭收入,医疗支出等确定,如大病有6000-8000等,困难慰问金一般固定的,如3000等,由工会自定。 1、补助范围:凡会员关系隶属于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关工会的在职职工,夫妻双方均在中央国家机关工作的,只一方享受补助。 2、补助项目:生活困难补助,残疾子女补助,央务助学补助,重大疾病补助,失独家庭补助等5个项目。 3、补助条件:生活困难补助,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市规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职工本人、配偶、子女、父母患有重大疾病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当年累计在2万元—10万,当年职工本人或家庭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致使本人家庭生活发生特别困难的。 4、补助,指补贴及帮助;政府或集体专向的,使得某方获益的某种行为。补助的种类繁多,常见有各类网购补助,政府补助,食宿补助,医疗补助等等。 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是职工集体福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职工生活遇到困难时,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定期补助或临时性补助。所需资金由职工福利基金中开支。 需要帮助的员工可以向工作所在单位的工会提交申请,通过审核的合格员工的材料将报告给需要帮助的员工的协助中心,困难员工救助中心接受复核,提出救助意见,并在领导的同意下实施救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草案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六条 国家建立并实施以下社会救助制度,对符合本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社会救助对象范围的家庭或者人员,根据其家庭经济状况或者实际困难,分类给予相应的社会救助: (一)最低生活保障; (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三)医疗救助; (四)疾病应急救助; (五)教育救助; (六)住房救助; (七)就业救助; (八)受灾人员救助; (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 (十)临时救助;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社会救助制度。 根据本法规定,上述社会救助制度可以单项实施,也可以多项综合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救助制度基础上,补充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救助措施。 第二十八条 国家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按月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施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金可以分档发放,也可以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 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可以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 对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后生活仍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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