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在就医之前,先到当地的医保办公室问清楚,自己是否可以到选定的医院就医。另外,有的大医院还分为东院、西院以及各分院等,而各医院的医疗发票有时不一样,也需要提前咨询清楚。 2.各地的医保报销所需资料可能有所不同,比如,有的地方报销需要复印医嘱,有的地方则不需要。因此,就医之前还要向当地医保办公室问清楚,报销时需要哪些资料,最好列一个清单。 3.如果需要住院,在办理入院手续时,千万不能因为图方便、托熟人而不挂门诊号,没有让医生填写门诊病历卡,就直接办理住院手续,这样就会因为缺少门诊病历卡而不能报销。即便再回去补办,又因为日期对不上了,补办也会很困难。 4.出院时,最好花一点时间仔细核对提前准备的资料清单,看看有没有缺项。比如,有的地方报销需要“疾病证明书”,如果有缺项,要及时和主管大夫沟通。 5.出院后,一定要保管好所有的资料,尤其是出院小结,防止丢失。另外,有些地方在报销时会把这些资料收走,所以一定要提前复印,留好备份。复查时要带好出院小结。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