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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知情把银行卡借给别人获刑
释义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虽然你是不知情的,但是出借的行为是自愿的行为,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发<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二十八条 个人申领银行卡(储值卡除外),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发卡银行审查合格后,为其开立记名账户;
    凡在中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基本存款账户的单位,应当凭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开户许可证申领单位卡;
    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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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1 9:2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