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夫妻债务中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方式是需要提供证据,如钱用于孩子的教育支出、用于购买生活用品、购买房屋、装修房屋等。以下几个方面的债务应认定属于共同债务: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