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物之所在地法主要适用于以下问题:动产与不动产的识别;物权性质的确定;物权客体的范围;物权的内容;物权的取得、转移、变更和消灭;物权的保护方法。 (2)对运送中的或处于公海、公空中的物品的物权关系、船舶、飞行器等运输工具一般不适用物之所在地法,而改用发送地法或目的地法,或所有人属人法,或登记注册地法、旗国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零二条 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