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所得税月报计算方法 1、预计全年累计经营所得59545.77÷9x12=79394.36元。 2、预计全年应纳税所得额=79394.36-24000=55394.36元。 3、预计全年应缴个人所得税=55394.36x35%-6750=12638.03元。 4、1-9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12638.03÷12x9=9478.52元。 5、9月份应预缴个人所得税=9478.52-8510.27元。 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 补充回答 实行定率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也可按以下方法计算当月应应预缴的个人所得税: 当年累计销售额x所得率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实际经营不足一年的,以实际经营月数为一个纳税年度。 年终后汇算清缴时: 应纳税所得额=当年累计销售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 当年应补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当年累计已预缴个人所得税。 以上为个人理解,仅供参考,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及主管税务人员的答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