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失去人身自由赔偿
释义
    一、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这一规定是对侵犯人身自由赔偿标准的法律规定,适用这一标准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这一规定仅适用于因人身失去自由所应予的赔偿,不包括因侵犯人身权所引起的身体伤害、残疾及死亡所引起的赔偿;
    (2)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日计算,每日数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的日平均工资。这里的“上年度”应是指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几个问题的解释》
    根据赔偿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的人被依法改判无罪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赔偿请求人在判决生效前被羁押的,依法有权取得赔偿。
    赔偿法第二十六条关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中规定的上年度,应为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维持原赔偿决定的,按作出原赔偿决定时的上年度执行。
    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数额,应当以职工年平均工资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数的方法计算。年平均工资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字为准。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的,按国家赔偿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予以赔偿。
    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按照国家赔偿法第三十条规定,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0:3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