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无效。如果三方协议协议上,学校并没盖章,那么协议不生效。 三方协议是离校前应届毕业生的就业证明,也是与用人单位的一份准合同。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署三方协议后,应交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备案,其中一联学校要交到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作为为毕业生签发就业报到证的依据。而报到证是毕业生办理迁移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和报到的重要材料,到单位报到后存入本人档案。 有的学校为了方便毕业生,在三方协议上事先盖章;也有的学校是在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约后再盖章。一旦签署了就业协议,应及时交学校,否则毕业派遣时(一般在6月初开始)影响您拿到报到证。 三方协议的作用 1、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须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方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2、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