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黑户怎么上户口呢 |
释义 | 黑户办理户口的方法如下: 1、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查原始户口档案复印一份,并请派出所盖章予以证明; 2、写一份户口补登申请书,将你自己的基本情况、写清楚即可; 3、到所在的社区出具你曾今在此居住过的证明; 4、有单位的可以在原单位查档案; 5、提出申请:由申请人向经常居住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补录人口信息审核表》。 户口黑户空户是还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的原因: 1、原发性无户口人员是指:无户口人员的范畴内,其中属于一直以来都没有户口,自分娩出生到现在,都未曾拥有过户口的人。例如:违反计划生育没有上户、法定监护人死亡或者失踪无法上户、弃婴被民间抱养无法上户等。 2、继发性户口黑户空户人员是指:无户口人员的范畴内,曾经拥有过户口,后来因为各种原因造成了户口被注销,被冻结,变成了无户口的人。例如:户口迁移过程中造成的户口丢失、失踪后被注销户口的人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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