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率是正常现象 |
释义 | 企业的应收账款增长率超过销售收入增长率是不正常现象。 应收账款的增长与销售额增长的比例关系: 企业应收账款膨胀或居高不下,增长幅度远高于其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幅度,同时出现大量的经营性现金的净流出,出现这种情况表明企业留在账面上的收入过多。因此不管账面利润多么高,如果没有现金的流入而只是体现为应收账款,便不能排除这里面有部分甚至全部是根本无法收回的坏账,那么利润的账面值就根本不能代表企业真正创造的价值。所以当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时,如果净利润值很高,而经营活动创造的净现金流量为负数,那么企业是明盈实亏。投资者对那些应收账款和净利润大幅度增长但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企业应做进一步深入剖析。 当一个企业的应收账款的增长远远超过了销售额的增长,可能出现的情况是过早确认收入、虚构交易或存在不正常的款项占有等。 企业的应收账款变化情况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参考指标,当一个企业的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的时候,我们就会觉得这个公司可能有变坏的可能,需要注意,随着准备着公司变坏了,是要采取行动的,那么只要是应收账款大幅度增加就一定是坏事儿吗,就必须要采取行动吗,显然这是一个问题,如果这个问题解决不好,有可能使得我们错杀了优秀的公司,而导致自己放跑了大牛股,所以分析应收账款,判断应收是否为良性就显得 特别重要了。 应收账款的大幅度增加,首先要看其成因,是什么 原因导致的,如果是销售收入大幅度增加导致的,并且应收的增长幅度还没有收入的增长幅度大,那么原则上可以不用太担心,正常的商业逻辑当中,肯定是有应收账款的,不可能企业在销售当中完全是现金交易,多多少少都会有点应收款项的存在,如果企业正常的经营的,那么新客户的信用等级肯定是不会超过老客户的,那么应收的增长幅度就不应该超过营业 收入,这是正常发展的状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三条应收账款债权人与债务人虚构应收账款作为转让标的,与保理人订立保理合同的,应收账款债务人不得以应收账款不存在为由对抗保理人,但是保理人明知虚构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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