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收违法行为有哪些 |
释义 | 您好,税收违法行为是税收法律关系主体违反税收法律规范、侵害了为税法保护的税收关系并应承担某种法律后果的行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相关规定,税收违法行为可以简要归纳为以下情形: (一)违反日常税收管理的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事项; (2)未按规定设置、保管帐簿等; (3)未按规定安装和使用税控装置; (4)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告其全部帐号; (5)未按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资料; (6)其他违反日常税收管理行为。 (二)直接妨害税款征收的违法行为: 偷税:采用各种方法和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缴税款。 抗税: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应纳税款。 骗税:以假报出口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 逃避追缴欠税:以转移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 拒不缴纳税款:逾期不缴或少缴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 妨害发票管理的行为有哪些? 未按规定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存放空白发票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倒买倒卖发票。 综上所述,建议参考上述内容了解税收的违法行为,不要做出违法行为,不要偷税漏税。积极履行国家义务,促进国家发展,提高人民质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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