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城市发展目标、策略与时序,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等主要内容不做修改。 2、补充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3、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4、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增补旅游、光伏等产业用地。 法律依据: 《乌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局部修改)2020版》 第三条 (1)城市性质与发展规模,城市发展目标、策略与时序,城市空间结构与功能布局等主要内容不做修改。 (2)补充完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公共服务能力。 (3)按照占补平衡的原则,局部地块用地性质进行调整。 (4)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增补旅游、光伏等产业用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