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申请退房的情况如下: 1、房屋面积误差超过百分之三;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3、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经催告仍未交付的; 4、开发商未经买方同意擅自改变设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百分之三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