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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完税证明和发票是一回事吗
释义
    完税凭证和发票不是一回事。
    完税凭证有可能是发票,也有可能是交税通知书。发票和完税凭证都是企业所得税或者流转税税前扣除或列支的合法凭据。
    完税证明是税务机关出具的单位或个人已交税证明;发票一般是收款单位出具给对方的收付款的书面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两者不是一回事。
    二者并不等同。
    比如:企业进口货物时,在海关环节缴纳的进口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都属于完税凭证,单票据抬头并没有冠以发票字样。而平时我们在国内采购货物或者支付劳务费用时所取得的允许税前扣除的则是带有发票字样的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契税。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第三条 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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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4 2:16:45